三、抓好市场管理。确保物流畅通
市场经济条件下医药市场具有其特殊性,它既有开放的一面,也有受国家宏观调控与制约的一面。从宏观政策方面看。药品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前提下销售不受区域的限制,但国家为了控制药品价格及供应渠道,保证药品价格合理。病人得到及时医治,在全国各地实行药品招投标。尤其是对医院药品的供应实行定价与定向管理。
从药品商业批发企业自身经营方面看,由于所经营的药品在不同的区域销售,受各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影响,各区域执行的价格会有所不同;同时药品放开经营也给医药商业批发企业带来管理上的不便,从而形成各商家或各商家业务人员将同一药品以不同的形式从低价市场流入高价市场,造成人为的价格战与药品供应秩序的混乱。这些都造成药品行业的不正常竞争,由此,就形成了医药行业所谓“冲货”现象的发生,导致一些医药商业批发企业正常利益受到冲击。为了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就要求供应商、代理商或经销商之间必须形成一个销售公约。规范各自物流管理,加强市场管理,扼制投机商行为,稳定各区域的价格,维护各自应得利益,保障各自物流的畅通。
总之,医药商业批发企业物流管理是顺利实现销售的前提。做好“钱”与“物”的融合更是医药商业批发企业正常经营的基础,有好的“物流”管理,必然会加速“资金”的流转;快速的“资金”流转,必然使企业得到健康的发展。
财务与会计
一、确保最低存量。以“销”定“购”
做好企业采购环节物流管理,一方面应将企业所经营的品种进行分类管理,一般医药商业批发企业经营的药品可分为“主导”与“辅助”两类,主导品种销售量大,是企业利润的主要来源;辅助品种销售量小,是企业利润的补充,而销售量的大小是核定采购量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应根据供应商与企业距离的远近来计算药品的到货期。根据企业前三个月平均出货量的平均数等具体情况来核定药品的采购量及最低库存量,一般应保证主导品种存货量达到平均出货的一个半月量。辅助品种存货量达到平均出货量的一个月量。这样不仅能保证销售的正常所需,而且能减少企业资金在采购环节的不必要占用,从而实现“钱”的效用最大化。
二、规范内部操作流程。严格实施“信用额度”管理
1、注重与客户“购销合同”的签订,为销售实现提供法律保障。在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之前。一方面应对客户自身的规模、行业信用度等进行考察,另一方面还应对客户的配送能力及网络覆盖等经营情况有一个了解。在正式签订“购销合同”时,除对供货量、结算价格、结算方式、交货方式、药品质量标准等进行明确外,还应对药品的配送范围及双方对物流管理规范(含商业信用额度)等做明确的表述与约定。这样不仅有利于购销双方对物流进行协调管理,而且有利于保障双方权益。
2、跟踪企业物流去向,严格实施“信用额度”管理。医药商业批发企业一方面应在签订完整的购销合同前提下。实现“商”、“商”联合。销售方必须根据自身终端市场的容量。结合与客户约定的回款方式核定“商业信用额度”。为了保证销售方能清楚及时掌握自身药品的流向与实际出货量及在客户的存货等详细情况,应要求客户按时提供销售方所经营药品的详细流物流向单,以便跟踪物流流向。流物流向单的提供不仅能保证销售方对自身物流有一个清楚的掌握。便于销售方实施下一步销售行动方案,而且还能结合双方核定的“商业信用额度”检查客户实际占用是否超信用额度。进而为是否对客户发运新货提供必要的依据,同时也为货款结算提供了依据。另一方面应严格实行药品的签收制及电话或传真确认制。很多医药经营企业在物流管理上忽视了这一点。认为货物发运后既有货运单位的货运凭证,又有企业发货的随货同行的“客户联”,企业完全可以高枕无忧。其实货运单位的货运凭证是有一定法律时效性的,同时本企业自制的没有客户签章的“客户联”也缺乏法律有效性,更何况当今不规范的物流公司比比皆是,因此,作为销货方除应在药品发运时以电话或传真形式通知客户外,还要及时收回客户对药品签收的原始单据,作为药品的签收证明及结算的有效依据,以保障企业物流的安全性是很有必要的。